1. 取消预约与爽约

我们要求提前 24 小时通知取消。提前不足 24 小时取消的预约及无故爽约,将按全额费用计费。保险公司不报销爽约费用;该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。

2. 迟到

如果您迟到,会谈将在原定时间结束,以便临床医生按时接待下一位客户。如果您迟到超过 20 分钟且未联系,该次会谈通常视为爽约处理。

3. 会谈间的联系

仅涉及预约的简短消息将在工作时间内回复。会谈间的临床内容(较长消息、情感内容、会谈间的状态确认)最好留待下次会谈处理,除非事先与您的临床医生商定。我们不提供 24 小时临床服务。

4. 出庭作证与法律事务

我们不进行法证评估,也不担任专家证人。如您的临床医生被传唤出庭或提交记录,我们将按标准小时费率收取准备、交通和出庭时间的费用,以整小时为单位计费。出庭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,与保险无关。

5. 社交媒体与双重关系

我们不与客户在社交媒体上建立联系。如果您的"可能认识的人"栏目中出现了临床医生的账号,这是系统自动推荐,请勿将其视为邀请。我们不回复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私信、好友申请或评论。

6. 终止服务

在以下情况下,我们可能建议结束或转移治疗:(a) 治疗目标已完成,(b) 治疗对您没有益处,(c) 需要不同程度的护理,(d) 安全因素有此需要,或 (e) 其他情况使继续治疗不适当(包括经善意努力后仍未支付的费用)。终止时我们将提供转介信息。

7. 礼物

我们感谢您的心意,但不接受具有重大金钱价值的礼物。小型手工制作或具有象征意义的物品由临床医生酌情接受。

8. 录制

会谈不作录制。未经临床医生事先书面同意,客户不得录制会谈。

问题或请求

如对本文件有任何疑问或需行使上述权利,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
  • 电子邮件: office@pasadenaclinicalgroup.com
  • 电话: (626) 354-6440
  • 邮寄: Pasadena Clinical Group, Privacy Officer, 301 N. Lake Ave, STE 600, Pasadena, CA 91101